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

九十六年度C級教練、裁判講習會又來啦!

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


九十六年度C級教練、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

 


一、目    的:


藉此講習能更瞭解滾球運動特性及運動需求,進而提供更多全年性運動訓練與比賽機會,並為2009高雄世運會做好準備,特舉辦本次講習會培育更多優秀教練、選手。


 

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、屏東縣法式滾球委員會、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


五、舉辦場次:


(一)教練講習:民國9612789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在墾丁統一渡假村。


1.    報到地點:屏東縣恆春鎮鵝鑾路230號。


2.    報到時間:127上午1000


(二)裁判講習:民國9612141516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在高雄市光華國小。


1.    報到地點: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57號。


2.    報到時間:1214上午1000


(12/1512/16,講習現場適值校園盃滾球比賽,講習內容將以實習裁判為主)


 


六、報名資格:年滿18歲,高中畢業,對推廣滾球運動有興趣之教師、學生與社會人士。


七、學員人數:每場次100人。


八、主要講師簡介(目前規劃):


(一)卓石能:高雄市光華國小校長


(二)陳昭彥:高雄醫學大學助理教授


九、課程表:(附件二)。


十、報名手續


(一)填妥報名表:如下表一。


(二)準備報名費:新台幣2000元整。請購買郵政匯票(收款人: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)。


(三)準備相片:兩吋半身相片三張,背面請附註服務單位及姓名,浮貼於報名表。


(四)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23(星期一)止。


(五)報名方式:將報名表、報名費郵政匯票、相片,一併掛號郵寄至下列地址。


(六)收件地址: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075(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收)。


(七)聯絡人:林高安。091927439902-27816818


十一、附則:


(一)  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,由本會頒發結業證書與24小時研習時數。


(二)  學員經測驗合格者(70分),由本會頒發C級教練證或裁判證。


(三)  主辦單位提供學員之教材講義及午餐,其餘膳宿、交通、保險請學員自理


(五)  講習會參加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、運動鞋,以利實務演練。


十二、本辦法經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定


後實施,若有未盡或修正事宜時亦同。


表一



 


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


九十六年度C級教練、裁判講習會報名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姓名



 



性別






       出生年月日



     



服務


單位



 



職稱



 



身分證字號



學歷



 



 



運動專長、


經歷與成績



 



通訊


地址



 



電話



公:



宅:



  手機:



e-mail



 



參加


場次



教練講習9612789 墾丁統一渡假村


裁判講習9612141516 高雄市立光華國小



膳食狀況調查



不拘


素食



身體狀況調查



 



相片


浮貼處



 


(兩吋半身照片3張,背面請附註服務單位及姓名)


 


 


 



備註



r     本活動之報名手續、相關事宜與規定詳載於實施辦法,敬請參考


r     活動前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聯繫參加者,確認出席狀況(參加者亦可主動聯繫主辦單位-林高安。091927439902-27816818



下載網址http://taiwanfirst.twbbs.org/m-20071207kp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