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
高雄市長青杯滾球競賽
高雄市長青滾球競賽計畫書
一、目的:
(一)透過「高雄市長青滾球競賽」,提升高雄市長青族群對滾球運動的興趣與水準,養成良好的運動與休閒習慣,並推廣法式滾球運動成為社區的健康運動。
(二)本活動以年長者為主要參與對象,幫助長青族群之身心舒解及人際關係培養,同時有益長輩健康,延緩老化現象。
二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
三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
四、協辦單位:社團法人高雄市金齡協會、高雄市原生植物園創價協會、高雄市
光華國小、高雄市滾球委員會
五、時間:99年5月15日(星期六)上午08:00至下午06:00,參賽隊伍最遲
應於上午9:00前報到,方可參賽,逾時報到視同棄權。
(一)競賽區:初賽08:30-12:00
複賽及決賽12:30-17:30
(二)體驗區:滾球09:40-14:30
六、地點:228和平紀念公園(亞洲盃場地)
七、對象:
(一)競賽對象:55歲以上之高雄市民,分成男子組及女子組,3人一隊,每一團體或機關報名隊數不限,但人員不得重複報名,若經查獲重複者取消所有參賽資格(女子組每隊須同性別,男子組每隊可有一名女性隊員,比賽當日報到時可向大會競賽組更換名單,出賽後則不得更換球員)。
(二)體驗對象:對滾球有興趣之高雄市民。
八、內容:
(一)滾球競賽區:預定50隊以上(請參賽隊伍自備球具)。
(二)體驗區:對滾球運動有興趣之高雄市民約100人次以上。
(三)幸運虎吉祥物設計競賽:歡迎每隊發揮巧思,運用各種素材及創意設計屬
於自己隊伍的吉祥物-幸運虎,於活動開場或比
賽中展秀,由大會評選前三名頒發獎品(禮券)。
九、報名方法:
(一)網路或傳真報名:報名表如附件,即日起受理報名至4月30日截止,請e-mail至golden-age@yahoo.com.tw信箱,或傳真至397-5010,並請來電確認報名事宜。(電話:389-3805,吳俞滺社工員)
(二)5月3日下午2:00於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3樓第一會議室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)召開賽前會議,進行抽籤、決定賽制及計分等事宜,5月7日於社團法人高雄市金齡協會網站(http://www.golden-age.org.tw/)及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網站(http://w4.kcg.gov.tw/~seniorww/tw_download_forms.php)公佈參賽隊伍及順序。
十、競賽規則:
(一)採限時得分賽,每場比賽限時50分鐘完成,先得13分隊伍勝。
比賽時間結束時,如雙方都未達13分,採雙方總得分成績領先者為優勝;
雙方如同分(平手)則再加賽一局。
(二)裁判在48分鐘時宣布最後2分鐘,如剛好完成一局比賽,選手不能再擲
目標球進行新的賽局。如果宣布時仍在比賽中,則繼續進行完成該局比賽
為止。
(三)選手擲球時間,前一個球停止滾動後30秒內擲球出手,故意拖延違例者,
裁判依照規則警告等處理。如球距離爭議、裁判丈量時間不算拖延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
(一) 滾球競賽獎:男、女各組依報名隊數,8隊以下取4名,8至12隊取5
名,12隊以上取6名,20隊以上取8名優勝,頒發獎牌及
獎品。(每隊3面獎牌及4份獎品)
(二) 幸運虎吉祥物設計獎:由大會選出前三名並分別頒發5仟元、3仟元及
1仟5佰元禮券,歡迎競賽隊伍各自發揮創意努
力打造專屬吉祥物。
(三) 長青特別獎:為鼓勵銀髮族參與滾球運動,全部報名參賽隊伍中,選手年齡總和最高之競賽隊伍(三位選手均須年滿65歲),頒予長青特別獎(禮券3仟元)以玆鼓勵。
(四) 參加滾球比賽者(限選手)皆可獲得參加獎乙份。
十二、活動流程表:
時 間 | 活動內容 | 備 註 |
08:00-08:30 | 報到及賽前練習 | 參賽隊伍請在9:00前報到,並領取秩序手冊、瓶水等 |
08:30-09:30 | 初賽(一) | 依照賽程表 |
09:30-10:00 | 開幕式 | 貴賓致詞、頒發長青特別獎、開球、 介紹參賽隊伍、隊呼 |
10:00-11:00 | 初賽(二) | 依照賽程表 |
11:05-12:05 | 初賽(三) | 依照賽程表 |
12:05-12:35 | 休息 | 用餐(便當每隊4份-含教練) |
12:35-16:50 | 複賽及決賽 | 依照賽程表 |
16:50-17:10 | 頒獎 | 頒發優勝隊伍獎項 |
17:10-17:30 | 閉幕式 | 活動結束 |
十三、預期效益:1、藉由舉辦「高雄市長青滾球競賽」,推廣滾球運動並促進社區活力。
2、利用滾球沒有體型與場地的限制、不會造成運動傷害、入門
容易、球具攜帶方便之特性,鼓勵長青族及市民共同參與,
並協助社區推廣滾球運動,培養健康社區的形象,提昇社區
長輩的體能及健康。
3、藉由滾球競賽,並增進高雄市各社區間情誼,開闊長輩視野
及生活樂趣。
4、透過設立體驗區,提供更多市民體驗滾球運動的機會,延續世運後之滾球運動熱潮。
十四、本活動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之。
附件
99年度「高雄市長青滾球競賽」報名表
組別 | □男子組 □女子組 | 教練 (1名) |
| 聯絡電話 (手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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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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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 姓 名 | 職稱 | 出 生 年月日 | 聯絡電話 | 參賽單位 | |||
1 |
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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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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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||
3 |
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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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請自備球具,報名表不足者請自行影印。
◎報名表請e-mail至golden-age@yahoo.com.tw信箱,或傳真至397-5010,並
請來電確認報名事宜。(電話:389-3805,吳俞滺社工員)
99年度「高雄市長青滾球競賽」報名表
組別 | □男子組 □女子組 | 教練 (1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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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健康99大高雄縣長盃滾球比賽健康99大高雄縣長盃滾球比賽 一、依 據:本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各項活動實施計劃辦理。 二、目 的:推展全民體育,增進國民身心健康,培養國民奮鬥進取之精神。提倡滾球運動風氣,提 昇滾球運動技術水準,增進國民健康體能,並促進縣、市運動交流,增進情誼。 三、指導單位:高雄縣政府 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縣燕巢國中 五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99年4月17日(星期六)早上8點~8點20分報到,8點20分比賽開始 ~ 下午六點 六、比賽地點:高雄縣燕巢國中 七、比賽分組: 為單位(不可聯合組隊) (二)青少年女生組:年齡15歲以下,學籍為高雄縣國中小學生,以學校 為單位(不可聯合組隊) (三)教師組:高雄縣市高中以下學校教師均可組隊參加。(可男女混合) (四)社會組:年滿15歲以上,設籍高雄縣市均可組隊參加。(可男女混合報名。若曾 參加全運會、亞洲盃、世界盃、世界運動會的甲組球員不得參加。)
八、參加資格: (一)青少年組: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(含僑校)學生,均可報名參加。 (二)以三對三方式競賽。每隊得報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各1人、選手3人參賽。 (三)選手:選手不可重複報名他隊參賽,若重複報名者,以第一次出賽隊伍為其隊伍。 九、報名辦法: 1. 傳真:(07)6164290 高雄縣燕巢國中訓導處蔣美珍,請再來電確認。 電話:(07)6161267轉30 2. 通信:住址:高雄縣燕巢鄉中興路267號 燕巢國中體育組 蔣美珍收 3. 網路:m91918@yahoo.com.tw(蔣美珍組長) 十、 報名費用:每一隊收300元(代訂便當及茶水),報到時再繳交。 十一、競賽規則: (一)比賽規則:依據中華民國滾球運動規則辦理。 (二)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一經發覺,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其已賽各場比分一律無效。(請攜帶身分證明相關證件) (三)青少年組預賽以先取得九分為勝,複決賽以先取得十一分為勝。 教師組、社會組預賽以先取得十一分為勝,決賽以先取得十三分為勝。 一場以四十分計時,若時間已到,未達決勝分數者,則再加賽一局。 (四)如參賽隊伍過多,將於領隊會議中,討論賽制。 十二、比賽制度: 網站。 十三、技術及抽籤會議:99年4月14日(星期三)上午十時,於高雄縣燕巢國中訓導處舉行,大會不另行通知,逾時或未到隊伍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 十四、獎勵: 三隊以下不舉行比賽。(第一名獎金每隊1800元,第二名1500元,第三名1200 元,第四名獎品一份,第五名獎品一份,第六名獎品一份) (二)工作人員及各組前三名之領隊、教練及管理,獎勵規定依據高雄縣政府頒布「高雄縣各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獎勵案件處理原則」,依縣府獎懲規定由各校辦理敘獎。 十五、附則: (二)參賽各校帶隊人員、工作人員及裁判得於賽後六個月內補假,惟課務自行調整。 (三)參與之工作人員於工作籌備期間,准予公差假登記,依實核支代課鐘點費。 十六、經費來源:高雄縣政府。 十七、本競賽規程報請縣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一 健康99大高雄縣長盃滾球錦標賽報名表
附註:1.滾球團體賽3人出場比賽,教師組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可亦為參賽隊員。 2.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9年4月9日(五)中午12點之前。 3.各參與隊伍,將報名表填妥後寄送至燕中體育組蔣美珍組長或傳真6164290彙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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