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
九十六年度C級教練、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一、目 的:
藉此講習能更瞭解滾球運動特性及運動需求,進而提供更多全年性運動訓練與比賽機會,並為2009高雄世運會做好準備,特舉辦本次講習會,培育更多優秀教練、選手。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、屏東縣法式滾球委員會、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
五、舉辦場次:
(一)教練講習:民國96年12月7、8、9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在墾丁統一渡假村。
1. 報到地點:屏東縣恆春鎮鵝鑾路230號。
2. 報到時間:12月7日上午10:00
(二)裁判講習:民國96年12月14、15、16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在高雄市光華國小。
1. 報到地點: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57號。
2. 報到時間:12月14日上午10:00
(12/15與12/16,講習現場適值校園盃滾球比賽,講習內容將以實習裁判為主)
六、報名資格:年滿18歲,高中畢業,對推廣滾球運動有興趣之教師、學生與社會人士。
七、學員人數:每場次100人。
八、主要講師簡介(目前規劃):
(一)卓石能:高雄市光華國小校長
(二)陳昭彥:高雄醫學大學助理教授
九、課程表:(附件二)。
十、報名手續:
(一)填妥報名表:如下表一。
(二)準備報名費:新台幣2000元整。請購買郵政匯票(收款人: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)。
(三)準備相片:兩吋半身相片三張,背面請附註服務單位及姓名,浮貼於報名表。
(四)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2月3日(星期一)止。
(五)報名方式:將報名表、報名費郵政匯票、相片,一併掛號郵寄至下列地址。
(六)收件地址: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07號5樓(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收)。
(七)聯絡人:林高安。0919274399或02-27816818
十一、附則:
(一) 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,由本會頒發結業證書與24小時研習時數。
(二) 學員經測驗合格者(70分),由本會頒發C級教練證或裁判證。
(三) 主辦單位提供學員之教材講義及午餐,其餘膳宿、交通、保險請學員自理。
(五) 講習會參加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、運動鞋,以利實務演練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定
後實施,若有未盡或修正事宜時亦同。
表一
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
九十六年度C級教練、裁判講習會報名表
姓名 |
| 性別 | □ 男 □ 女 | 出生年月日 | |
年 月 日 | |||||
服務 單位 |
| 職稱 |
| 身分證字號 | |
學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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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專長、 經歷與成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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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 地址 |
| 電話 | 公: | ||
宅: | |||||
手機: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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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 場次 | □教練講習:96年12月7、8、9日 – 墾丁統一渡假村 □裁判講習:96年12月14、15、16日 – 高雄市立光華國小 | ||||
膳食狀況調查 | □不拘 □素食 | ||||
身體狀況調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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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片 浮貼處 |
(兩吋半身照片3張,背面請附註服務單位及姓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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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 r 本活動之報名手續、相關事宜與規定詳載於實施辦法,敬請參考 r 活動前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聯繫參加者,確認出席狀況(參加者亦可主動聯繫主辦單位-林高安。0919274399或02-27816818) |
下載網址http://taiwanfirst.twbbs.org/m-20071207kp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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