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8年高雄市運動會
滾球項目 實施計劃
一、 宗 旨:配合97年高雄市運動會,帶動滾球運動之熱潮,以激發全體市民參與之意願,促進身心之健康。
二、 依 據:高雄市體育處98年7月15日 高市體競字第0980003984號函辦理。
三、 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
四、 主辦單位:高雄巿政府教育局
五、 承辦單位:高雄巿體育處
六、 協辦單位:高雄市光華國民小學、中華民國滾球協會、新興區公所
高雄市滾球委員會、高雄市政府財政局、高雄市體育會
七、 活動時間及地點:
98年8月11-12日(星期二、三)上午8:00~16:00,
高雄市光華國小或亞洲杯滾球場(視報名隊伍決定)。
八、 參加人員及組別:隊伍組別報名不足四隊則併入其他組別。
1. 社會組男子組:(可男女混合)
2. 社會組女子組
3. 國中學生組(民國83年9月1日後出生者-15歲以下):(可男女混合)
4. 國小學生組(民國86年9月1日後出生者-12歲以下)
九、 報名資格:
1.凡高雄市市民全戶在本市設籍滿3個月以上,(於98年5月10日 前設籍者)。
2.國中學生組及國小學生組:以正式在籍學生為限。
3.社會組非本市籍市民不得參加。(高中職學生應以設籍本市為限)。
十、 報名規定:
1、 每位隊員限報名一隊,不得重複跨隊報名。
2、 滾球團體賽3人一組出場比賽(可報名4人)。
十一、 報名手續
1.填妥報名表:(附件一),請確實填寫隊名以便編排賽制。
2.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7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四點止。
3.報名方式:填妥報名表及報名費送至光華國小學務處學務主任黃志弘主任或
傳真7713411彙辦。
4.聯絡人:黃志弘。0931727315或07-7222846*21
5.參賽人員、指導教練、裁判及工作人員請准於公假。
十、領隊暨抽籤會議:
1. 8月3日(一)於本校網站公佈參賽選手及隊伍。
2. 8月4日(二)上午9時於本校2F 大辦公室召開領隊會議抽籤並視報名隊數多
寡決定賽制及計分,會後由大會於8月7日 (五)將賽程表公告於光華國小
網頁。
十一、比賽規則:以國際滾球賽規則,每場出賽時間依報名隊數於領隊會議中討論決定。
(暫定預賽學生組採50分計、社會組60分計,決賽60分計)。
十二、獎勵:
1、 各組依報名隊數,四至五隊取三名、六隊以上取四名。(不足四隊得兩組合併)
2、 各組優勝隊伍大會頒發獎牌及獎狀。
3、 指導老師及選手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績考核辦法」各校自行敘獎。
4、 本活動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,依「高雄市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事件處理要點」自行獎勵。
5、 各單位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而參加比賽者,其單位主管、主辦人應連帶議處。
十三、本活動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。
98年高雄市運動會滾球賽報名表
組別 | □社會男子祖 | □社會女子組 | 指導 老師 (1名) |
| 聯絡電話 (手機) |
| |
□國中學生組 | □國小學生組 | ||||||
隊名
| 編號 | 姓 名 | 職稱 | 聯絡電話 | 服務單位 | ||
| 1 |
| 隊長 |
|
| ||
2 |
| 隊員 |
|
| |||
3 |
| 隊員 |
|
| |||
4 |
| 隊員 |
|
| |||
組別 | □社會男子祖 | □社會女子組 | 指導 老師 (2名) |
| 聯絡電話 (手機) |
| |
□國中學生組 | □國中女子組 | ||||||
隊名
| 編號 | 姓 名 | 職稱 | 聯絡電話 | 服務單位 | ||
| 1 |
| 隊長 |
|
| ||
2 |
| 隊員 |
|
| |||
3 |
| 隊員 |
|
| |||
4 |
| 隊員 |
|
| |||
附註:1.滾球團體賽3人出場比賽,球員如有更換名單請於領隊會議前提出。
2.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8年7月30日(四) 下午四點止。
3.各參與隊伍,將報名表表填妥後送至學務處黃志弘主任或傳真7713411彙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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