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

99年高雄市運動會暨全民運動會滾球代表隊選拔賽----- 領隊會議紀錄

        期:99726


        間:上午9


        點:新興區公所第2會議室


        席:卓主委石能


    出席人員:如簽到表


    決議事項:


 


壹、本項賽事依99年高雄市運動會暨全民運動會滾球代表隊選拔賽競規程辦理,有關賽制部分依參賽隊數決定本次賽制及成績採計方式如下


          團體賽:


1、         社男3人組,參賽7隊採單循環制,取前6名。


2、         社女3人組,參賽4隊採單循環制,取前3名,冠、亞軍賽採32勝制。


3、         社男2人組,參賽5隊採單循環制,取前4名。


4、         社女2人組,參賽3隊採單循環制,取前2名,冠、亞軍賽採32勝制。


成績名次採計方式順序如下:


1、         比勝場數,以勝場數較多的隊伍為優勝隊伍。


2、         勝場數相同時,比相關隊伍總得分數,以總得分數較多者為優勝隊伍。


3、         總得分數再相同時,比相關隊伍對戰關係,以獲勝隊伍為優勝隊伍。


4、         以對戰關係仍無法判定獲勝隊伍時,比相關隊伍之總得分數減總失分數,以得分較高的隊伍勝出。


            勵:


          1  各組第1名取得代表本市參加99年全民運動會滾球賽資格。


2  社男3人組取前6名、社女3人組取前3名、社男2人組取前4名、社女2人組取前2名由大會頒發獎盃、獎牌。


         個人賽:


1  個人射擊擲準賽(Shooting),依國際射擊擲準比賽規則辦理,先比賽1輪,依個人總分男子組取前8名、女子組取前4名,晉級參加決賽。


2 如第1輪因總得分相同選手在2人以上,無法判定何者為第8(男子組)或第4(女子組)晉級者時,由得分相同之選手再賽一次,其方式為:(俗稱PK)


      6公尺開始,以單一目標鐵球方式,由參賽選手各擲乙球


以得分較高者獲勝,(計分與規則相同得1.3.5),如於本輪比賽無法分出勝負時則進入第27公尺 的比賽,餘此類推進行8公尺 、9公尺……比賽,直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

3、         決賽時各選手再比賽1輪,以總得分數最高者為第1名,再依分


數高低排列其他名次,如得分相同時,依上述2之方式(俗稱PK)決定排列名次。


           勵:


          1  各組第1名取得代表本市參加99年全民運動會滾球賽資格。


          2  男子組取前8名、女子組取前3名由大會頒發獎盃、獎牌。


 


      貳、為使本項賽事更臻公平,團體賽採限時得分賽,每場比賽限時一小時完成,比賽時間結束,雙方隊伍均未達13分時,加賽一局(不限時間),平手時亦同。


      參、報到時各選手應將個人現戶戶籍謄本乙份(記事欄不得省略)送大會審查,確認是否符合本次比賽資格(需連續設籍本市3)自負法律責任。


      肆、未滿18歳之選手應於賽前向大會繳交監護人參賽同意書,未繳交者大會將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

          散會:1030


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

高雄市滾球運動協會籌備會公告 中華民國99年7月12 日

高雄市滾球運動協會籌備會公告     中華民國997月12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高市滾協籌公字第001


主旨:本會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9953日 高市社局一字第0990020657


      號函准予設立,並成立籌備會,茲公開徵求會員。


 


公告事項:


一、本會宗旨:本會以推廣歐洲的滾球運動,促使社群在滾球活動中聯誼情感,並舉辦全國性及國際性之滾球比賽以提昇


滾球技術水準為宗旨。


二、入會資格:


  1.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設籍或工作於本市、年滿20歲、 有行為能力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


  2.團體會員:凡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本市公私立機構或團體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。


  3.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


  4.榮譽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之社會賢達人士


三、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   99年  8 12日止。


四、籌備會地址及電話:高雄市中正三路34號四樓 


連絡電話:(07)237-0411


五、入會申請書有關資料請向前項地址索取。


 


 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主任委員    卓 石 能


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

99年高雄市運動會暨全民運動會滾球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

99年高雄市運動會暨全民運動會滾球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


一、宗    : 為發展全民體育,選拔本市優秀選手,參加99年全民運動會,提高滾球運動水準。


二、指導單位: 高雄市政府


三、主辦單位: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


四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處、高雄市體育會、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


五、舉辦日期:99878(週六、日上午8301700


六、舉辦地點:228和平公園亞洲盃滾球場(高雄市中正路橋愛河東岸)


七、報名地點: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四樓  


連絡人:吳進添  連絡電話:0723704112386113#120 


   :072385114


八、參賽資格:


     ()凡中華民國國民,在本市設籍並須符合下列規定:


         須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(即中華民國96820日 以前設籍者)。但第一


         次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,其戶籍規定,須設籍連續滿6個月以上,(99220日 以前設籍者)


     ()旅居國外或留學達6個月以上而被除籍者,於賽前返國仍得參賽,但需被除


         籍前已在本市設籍達26個月以上。


     ()非本市籍市民不得參加。


     ()年齡規定:不分年齡,未滿18歲之選手,報名時需繳交監護人參賽同意書。


九、比賽項目:


(一)社會男子3人組、社會女子3人組、社會男子雙人組、社會女子雙人組


(二)社會男子、女子個人射擊擲準賽(Shooting)。


十、報名辦法:


     () 傳真報名:填妥報名表,報名表如附件一〈請確實填寫隊名以便編排賽制〉,傳真至  (07)238-5114  吳進添 收  傳真報名完成後請撥電話(07)237-0411 確認


          網路報名:進入高雄市滾球委員會網站,點選市運動會滾球比賽計畫,再點選http://163.32.185.4/petanque/進入報名系報名。


(二)報名期限:即日起99716日 (周五)止。


      () 報名規定:


         1、團體賽:每位隊員限報名乙隊,不可跨項報名,3人組可報名教練1位、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選手4位;雙人組可報名教練1位、選手3位。


         2 個人賽:參加團體賽之隊伍3人組每隊得報2名選手參賽,雙人組每隊得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名選手參賽;未參加團體賽之選手得自由報名參加。


(四)報名費:團體賽每隊300元,個人賽每人200元。


十一 抽 籤:


(一)     日期:99722(周四)上午9(與領隊會議同時辦理)


(二)     地點:中正三路34(新興區公所)五樓第一會議室


(三)     如未派代表出席者、由競賽組代為抽籤,不得異議。


十二、領隊會議


(一)     日期:99722(周四)上午9(與抽籤同時辦理)


(二)     地點:中正三路34(新興區公所)五樓第一會議室


(三)     參加會議者,如非領隊或教練,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,在會議中,  


 每單位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。


(四)     如對某隊參賽者資格發現疑問時,可在領隊會議中提出,交由承辦單位處


 理。


       () 領隊會議無權做有違「競賽規程」規定之決議,否則其決議無效。


       () 所有各比賽細節等重要事項皆於領隊會議時討論,未參與領隊會議之隊伍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對於領隊會議所決定之事項不得異議。


十二、比賽辦法


(一)        比賽規則:採國際滾球總會2009最新法式球規則(採13分優勝,視報名隊數多寡於領隊會議中決定採計分數)。


(二)        競賽說明:


()賽:


          1、採限時得分賽,每場比賽限時一小時內60分鐘)完成,先得13分隊伍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勝。比賽時間結束時,如雙方都未達13,採雙方總得分成績領先者為優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勝;雙方如同分(平手)則再加賽一局


          2、大會在60分鐘時宣布比賽結束,如宣布時剛好完成一局比賽,選手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能再擲目標球進行新的賽局。如果宣布時仍正在比賽中,則繼續進行完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成該局比賽為止。


          3、選手擲球時間,以前一個球停止滾動後60秒內擲球出手,故意拖延違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例者裁判依照規則警告等處理。如有球之距離爭議、裁判丈量球時間不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算拖延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 決 賽:採搶13分制,不限時間,以先取得13分之隊伍獲勝。


十三、比賽規定:


()、比賽時各隊請自備球具與共同款式之球衣(至少上衣必須完全相同), 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 符規定者,得由裁判判定該隊該場以03(對隊先得三分)進行比賽。


      ()、若因賽程需要或因天候影響,大會得調整比賽場地或更改賽程,各隊不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得異議。


      ()、 參賽選手應隨時擕帶身份證件(需貼有照片)以備檢查,並依賽程表隨時


注意比賽時間。


      ()選手資格如有不符規定、冒名頂替者,立即停止該隊比賽,取消該隊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比賽資格,所有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,並取消該隊所獲得之成績(名次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繳回所領之獎品。


()、 比賽中若有隊伍棄權或被取消比賽資格時,將取消該隊該階段已賽之成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
績,視情節輕重得處以禁止該選手或教練參加高雄市滾球委員會主、協辦


之比賽13年。


十四、賽制:依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競賽組編排。


     (一)、團體賽:


           1、 預賽分組原則:


主辦單位將視實際報名隊數,決定預賽分組之組數與可進入(複)決


賽之隊數,預賽採分組單循環制。


           2、 預賽成績採計方式:以取得勝場數較多之隊伍晉級複賽,勝場數相同


時,比相關隊伍之得、失分數,以取得正分較多者為勝,再相同時,


比相關隊伍對戰成績,以獲勝者晉級複賽,若以上述方式無法決定時,


以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

 3  ()決賽之實際賽制:主辦單位將依實際報名隊數多寡,排定賽程後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於領隊會議中與高雄市滾球委員會網站公佈。


      ()個人賽: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個人射擊擲準賽(Shooting),依國際射擊擲準比賽規則辦理,先比賽1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輪依個人總分排定名次,並依報名人數多寡訂定複決賽制。


      () 場地及比賽用球: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、競賽場地:團體預、複賽採獨立場地,決賽採連續場地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比賽用球:選手應使用經國際滾球總會認證之比賽用球比賽。


十五、申訴


1、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即有同等意義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提    


出議異。


2、 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,一律不受理。


         3、主辦單位設裁判組(裁判長一人,裁判數人)、審議小組(成員5人)。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 比賽進行中如有不服裁判判決時,得由其教練或隊長向大會以書面提出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 申訴,但仍需進行比賽,不得停止,其最終以「審議小組」之判決為


           終決,不得提出異議,否則以棄權論。


       4、申訴書在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,應由該隊教練或隊長簽名後向大會   


           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,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


           以沒收。    


十六、獎勵辦法:


(一)     本次賽事獲得團體賽各組第1名的隊伍及個人射擊擲準賽各組第1名者,優先取得代表本市參加99年全民運動會資格,第23名為培訓隊。如第1名隊伍(含單1個人)或個人賽第1名者因故無法代表本市出賽時,由高雄市滾球委員會組成之「選訓小組」就本次比賽獲得第23名之隊伍中或個人賽第23名者中,遴選優秀選手遞補代表本市參賽。


(二)     各組依報名隊數,8()以下取4名,912()5名,13()以上取6名優勝,頒以獎盃、獎牌。


(四) 指導老師及選手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績考核辦法」各校自行敘


       獎。


(五)本活動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,依「高雄市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 


      事件處理要點」自行獎勵及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依參賽日數補休(課務


      自理)


十七、本活動計畫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


以上資訊公布於─高雄市滾球委員會及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網站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99年高雄市運動會滾球比賽報名表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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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



□社會男子


3人組



□社會女子


3



□社會男子組


個人射擊賽



單位



 



電話



 



□社會男子


雙人組



□社會女子


雙人



□社會女子組個人射擊賽



教練



 



隊名


 



編號



 



職稱



年齡



聯絡電話手機



 


 


 





 



隊長



 



 



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

99年運動樂活杯全國滾球錦標賽.......修訂文號

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辦理99年運動樂活專案」


壹、計畫名稱:99年運動樂活杯全國滾球錦標賽


核准文號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513日 體委全字第0990010728號函


高雄市體育處99528日 高市體全字第0990002617號函


貳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高雄市政府


參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處


肆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


伍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會、高雄市新興區公所


陸、實施時間:99724(周六)725(周日)


柒、辦理地點:228和平公園滾球場(中正四路愛河橋畔)


捌、活動內容:


ㄧ、民眾體驗活動:


擊球體驗內容:規劃佈置ㄧ個體驗球道(球道寬4公尺 長10公尺 )


1.體驗民眾站在「擲球圈」內(直徑50cm 之圓圈)距離「目標球區」(直徑1m 之圓圈)為6公尺以上,民眾須於擲球區分別用滾球向「目標球」各擲2球,以擊中目標球為過關。


2.過關送紀念品


3.播放滾球賽錄影:2008年亞洲杯滾球賽及2009世界杯滾球賽實況錄影。


4.規則技巧解說:提供有關滾球運動的DM規則技巧說明書


二、競賽活動參與對象有青少年、社會壯年、銀髮族、身心障礙等各族群。


(一)長青銀髮組1.男子組2.女子組(年滿60歲以上-民國39年前出生者),女子組不可有男球員,參賽者請攜帶證件備檢。


(二)社會組1.男子組2.女子組(含高中學生,不限年齡,女子組不可有男球員


(三)學生組:1.國中組2.國小組(含畢業生,男女可混合組隊


(四)天使組身障組):(不分年齡,男女性別,可混合組隊)


隊伍組別報名不足四隊,則併入其他組別(由大會編排)。


三、比賽規則:


1.採國際滾球賽規則。(採計時賽13分優勝。視報名隊數多寡於領隊會議中決定計分點數)。


2.每位隊員報名不得重複跨隊報名。抽籤後不得更動至別隊。


3. 3人組隊(可報4人)競賽,各隊請自備球具。上衣服裝整齊。同隊員服裝不相同,開賽後由對方隊伍先獲得2分。


四、競賽規程:


(一)、採限時得分賽,每場比賽限時一小時內60分鐘)完成,先得13分隊伍勝。比賽時間結束時,如雙方都未達13,採雙方總得分成績領先者為優勝;雙方得分相同(平手),再加賽一局


(二)、裁判在58分鐘時宣布最後2分鐘,如宣布時剛好完成一局比賽,選手不能再擲目標球進行新的賽局。如果宣布時仍正在比賽中,則繼續進行完成該局比賽為止。


(三)、選手擲球時間,以前一個球停止滾動後40秒內擲球出手,故意拖延違例者裁判依照規則警告等等處理。如有球之距離爭議、裁判丈量球時間不算拖延。


五、優勝獎勵辦法:


各組依報名隊數,8隊以下取4名,812隊取5名,12隊以上取6名優勝,頒發獎牌及獎品。


、辦理方式:


ㄧ、參與梯次:預計辦理1場全國性活動


二、參與人數:預計1200人參與(競賽約600人,觀眾及體驗約600人)


三、報名方式:


() 線上報名:請上『雅虎部落格』網站,點選『高雄市滾球委員會』再進入http//163.32.185.4/petanque/填寫報名表後直接傳送。


() 傳真報名:填妥報名表〈請確實填寫隊名以便編排賽制〉,傳真至新興區公所  (07)238-5114  吳進添 收  傳真報名完成後請撥電話 (07)237-0411 確認


(三)報名期限:即日起99714日 (三)止(報名表如附件一),715日 (四)公佈參賽隊伍名單。


(四)領隊會議:99716日 (五)上午10時新興區公所五樓第一會議室(高雄市中正三路34號五樓),決定賽制;抽籤時參賽隊伍未到者,由大會代抽籤不得異議。


(五)722日前網站公佈賽程。


以上資訊公布於雅虎部落格─高雄市滾球委員會。


四、    創意與特色:推廣民眾體驗瞭解法式滾球,增加參與運動人口,成為高雄市全民運動。提昇國內滾球運動技能水準。


拾、經費明細表:總計需經費新台幣149,200元整(詳如經費概算表補助款130000元,自籌經費19200)


拾壹、經費來源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高雄市體育處補助。


拾貳、本實施辦法經高雄市體育處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拾參、辦理活動主/承辦相關人員,依規定辦理獎勵事宜。


、指導老師及選手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績考核辦法」各校自行敘獎。


、本活動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,依「高雄市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事件處理要點」自行獎勵。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依參賽日數補休(課務自理)


 


 


 


 


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辦理99年運動樂活專案」


99年運動樂活杯全國滾球錦標賽報名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組別



□長青男子


□長青女子


 



社會男子


社會女子


 




天使組


 



□國中組


□國小組



聯絡電話


手機



指導教練


姓名:


手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

隊名


 



編號



 



職稱



聯絡電話



服務單位及電話



 


 


 





 



隊長



 



 





 



隊員



 



 





 



隊員



 



 



 



4



 



隊員



 



 



可報名4名下場比賽3名。


比賽者上衣服裝需整齊。(否則罰3分給對隊)


比賽時請攜帶有關證件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