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辦理「99年運動樂活專案」
壹、計畫名稱:99年運動樂活杯全國滾球錦標賽
核准文號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5月13日 體委全字第0990010728號函
高雄市體育處99年5月28日 高市體全字第0990002617號函
貳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高雄市政府
參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處
肆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
伍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會、高雄市新興區公所
陸、實施時間:99年7月24日(周六)至7月25日(周日)
柒、辦理地點:228和平公園滾球場(中正四路愛河橋畔)
捌、活動內容:
ㄧ、民眾體驗活動:
擊球體驗內容:規劃佈置ㄧ個體驗球道(球道寬4公尺 長10公尺 )
1.體驗民眾站在「擲球圈」內(直徑50cm 之圓圈)距離「目標球區」(直徑1m 之圓圈)為6公尺以上,民眾須於擲球區分別用滾球向「目標球」各擲2球,以擊中目標球為過關。
2.過關送紀念品。
3.播放滾球賽錄影:2008年亞洲杯滾球賽及2009世界杯滾球賽實況錄影。
4.規則技巧解說:提供有關滾球運動的DM規則技巧說明書。
二、競賽活動:參與對象有青少年、社會壯年、銀髮族、身心障礙等各族群。
(一)長青銀髮組:1.男子組2.女子組(年滿60歲以上-民國39年前出生者),女子組不可有男球員,參賽者請攜帶證件備檢。
(二)社會組:1.男子組2.女子組(含高中學生,不限年齡,女子組不可有男球員)
(三)學生組:1.國中組2.國小組(含畢業生,男女可混合組隊)
(四)天使組(身障組):(不分年齡,男女性別,可混合組隊)
隊伍組別報名不足四隊,則併入其他組別(由大會編排)。
三、比賽規則:
1.採國際滾球賽規則。(採計時賽13分優勝。視報名隊數多寡於領隊會議中決定計分點數)。
2.每位隊員報名不得重複跨隊報名。抽籤後不得更動至別隊。
3. 以3人組隊(可報4人)競賽,各隊請自備球具。上衣服裝整齊。同隊員服裝不相同,開賽後由對方隊伍先獲得2分。
四、競賽規程:
(一)、採限時得分賽,每場比賽限時一小時內(60分鐘)完成,先得13分隊伍勝。比賽時間結束時,如雙方都未達13分,採雙方總得分成績領先者為優勝;雙方得分相同(平手),再加賽一局。
(二)、裁判在58分鐘時宣布最後2分鐘,如宣布時剛好完成一局比賽,選手不能再擲目標球進行新的賽局。如果宣布時仍正在比賽中,則繼續進行完成該局比賽為止。
(三)、選手擲球時間,以前一個球停止滾動後40秒內擲球出手,故意拖延違例者裁判依照規則警告等等處理。如有球之距離爭議、裁判丈量球時間不算拖延。
五、優勝獎勵辦法:
各組依報名隊數,8隊以下取4名,8至12隊取5名,12隊以上取6名優勝,頒發獎牌及獎品。
玖、辦理方式:
ㄧ、參與梯次:預計辦理1場全國性活動。
二、參與人數:預計1200人參與。(競賽約600人,觀眾及體驗約600人)
三、報名方式:
(一) 線上報名:請上『雅虎部落格』網站,點選『高雄市滾球委員會』再進入http://163.32.185.4/petanque/填寫報名表後直接傳送。
(二) 傳真報名:請填妥報名表〈請確實填寫隊名以便編排賽制〉,傳真至新興區公所 (07)238-5114 吳進添 收 傳真報名完成後請撥電話 (07)237-0411 確認
(三)報名期限:即日起99年7月14日 (三)止(報名表如附件一),7月15日 (四)公佈參賽隊伍名單。
(四)領隊會議:99年7月16日 (五)上午10時新興區公所五樓第一會議室(高雄市中正三路34號五樓),決定賽制;抽籤時參賽隊伍未到者,由大會代抽籤不得異議。
(五)7月22日前網站公佈賽程。
以上資訊公布於雅虎部落格─高雄市滾球委員會。
四、 創意與特色:推廣民眾體驗瞭解法式滾球,增加參與運動人口,成為高雄市全民運動。提昇國內滾球運動技能水準。
拾、經費明細表:總計需經費新台幣149,200元整(詳如經費概算表補助款130000元,自籌經費19200元)。
拾壹、經費來源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高雄市體育處補助。
拾貳、本實施辦法經高雄市體育處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拾參、辦理活動主/承辦相關人員,依規定辦理獎勵事宜。
一、指導老師及選手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績考核辦法」各校自行敘獎。
二、本活動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,依「高雄市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事件處理要點」自行獎勵。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依參賽日數補休(課務自理)。
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辦理「99年運動樂活專案」
99年運動樂活杯全國滾球錦標賽報名表
組別 | □長青男子 □長青女子
| □社會男子 □社會女子
| □ 天使組
| □國中組 □國小組 | 聯絡電話 手機 | 指導教練 姓名: 手機 | |
隊名
| 編號 | 姓 名 | 職稱 | 聯絡電話 | 服務單位及電話 | ||
| 1 |
| 隊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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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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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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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 |
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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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報名4名下場比賽3名。
比賽者上衣服裝需整齊。(否則罰3分給對隊)
比賽時請攜帶有關證件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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