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『菊島盃』全國法式滾球錦標賽實施計畫
ㄧ、依據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11月18日 體委全字第0990029707號函辦理
二、目的:(一)推展全民休閒體育,增進國民身心健康,培養國民奮鬥進取之精神。
(二)提倡滾球運動風氣,提昇滾球運動技術水準,增進國民健康體能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
四、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
五、承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教育局
六、協辦單位:湖西國中、湖西國小、西溪國小、中興國小、澎湖縣法式滾球委員會
七、贊助單位:暫時保留
八、比賽日期:99年12月15日 至99年12月19日(星期三~日)
九、比賽地點:湖西國中(滾球場地)、暫定(湖西國小、西溪國小、中興國小)
十、報名辦法:免報名費【參賽隊伍務必自行投保個人意外險、另中/晚餐需自理】
(一)隊職員:領隊1人、教練1人、選手2人、候補選手1人,報名表如【附件一】。
(二)填妥報名表採e-Mail(Mail:lu6665@yahoo.com.tw)或傳真(06)9920149報名彙辦均可。
(三)日期:自即日起至99年12月5日(星期日)止。
(四)地點:澎湖縣湖西國中【特教組】,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43之1號。
(五)聯絡人:盧宗星 組長 電話:(06)9921929*35或0939774229 傳真:(06)9920149
(六)實施計劃公佈及下載:澎湖縣政府教育局、湖西國中、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網站。
十一、比賽組別:【同組選手不得重複報名】
(一) 學生組:
1、本組分國小男、女組、國中男、女組限就讀本國學校之學生,以校為單位報名。
2、本組分男女組別比賽,凡同一學校在學學生均可組隊參賽【報名表請加蓋學校印章證明】
3、以二對二方式比賽(每人3顆球),每隊得報教練1人、限報選手3人參賽。
4、國小男、女組、國中男、女組各組每校報名4隊為限。
5、如有選手男女混合時均報名男子組。
6、各組別報名不足四隊則併入其他組別由大會編排。
(二)公開組:【本組選手不得跨組報名/重複報名】
1、本組分男子組、女子組均不限資格,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2、以二對二方式比賽(每人3顆球),每隊得報教練1人,男子及女子組限報選手3人參賽。
3、公開組別報名不足四隊則併入其他組別由大會編排。
4、公開女子組如有選手男女混合時均報名男子組。
5、公開組教練可以兼選手方式報名參賽,但必須在選手名單中有報名才可出賽,教練亦可
同時擔任不同組別之教練,但如果教練兼選手時選手名單不得跨隊重複報名。
十二、比賽辦法:比賽競賽規程如【附件二】
(一)賽制:各組賽制視報名參賽隊伍隊數、時間及場地條件決定之。
(二)比賽服裝:請穿著同一顏色及式樣之上衣出賽,違反本項規定之球隊,由對隊獲得3分之加
分(3比0開始比賽);開賽後第二局起對隊不可再提出任何異議,但中途更換
入場選手違反比賽服裝之規定,亦同由對隊獲得3分之加分。
(三)同一學校、單位參加兩隊以上時,預賽盡量以分配於不同組為原則。
十三、抽籤、領隊技術、裁判會議:
(一)抽籤:99年12月8日 (星期三)下午3時,於湖西國中視聽教室公開抽籤,未到者由大會
代抽,不得異議。(請各隊出席參加,以保障選手權益,大會不另行通知)
(二)賽程公佈:預定於12月10日(星期五)於澎湖縣政府教育局、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及
湖西國中網站公佈之。
(三)領隊技術會議:
1、學生組:99年12月14日 (星期二)下午16時30,於湖西國中視聽教室召開。
2、公開組:99年12月17日 (星期五)上午11時00【暫定】,於湖西國中視聽教室召開。
(四)裁判會議:
1、學生組:99年12月14日 (星期二)下午17時30,於湖西國中視聽教室召開。
2、公開組:99年12月17日 (星期五)上午12時00【暫定】,於湖西國中視聽教室召開。
(五)如有選手名單謄打錯誤,必須於領隊會議結束前提出,請在會議中提出修正。
十四、開幕典禮:99年12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14時,於湖西國中滾球場舉行。
十五、選手之夜:99年12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18時30,暫定。
十六、比賽開始時間:1、壆生組:99年12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9時。
2、公開組:99年12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13時【暫定】。
十七、閉幕典禮:99年12月19日(星期日)下午3時30分【暫定】,於湖西國中滾球場舉行。
十八、獎勵辦法:
(一)獎盃:各組前四名頒發乙座。
(二)獎牌:各組前三名選手頒發乙面。
(三)獎狀:各組前八名選手頒發乙張。
(四)獎金:公開男、女組取前四名,冠軍:新台幣10000元、亞軍:新台幣7000元、
季軍:新台幣5000元、殿軍:新台幣3000元。
(五)如公開男、女組各組別報名未達16隊,前四名獎金將減半。
十九、申訴與抗議:比賽進行中如有不服裁判判決時,得由其教練或隊長向大會以書面並繳交3000
元保證金,提出申訴,但仍需進行比賽,申訴結果以「審判委員會」之判決為
終決,不得提出異議,否則以棄權論。
二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 若因天候因素或其他特殊狀況影響,經技術委員會或審判委員會議決後,大會得調整
比賽場地或更改賽制與賽程,各隊不得異議。
(二)選手請依據比賽服裝之規定出賽。
(三)參賽選手應依賽程表提前攜帶身份證/學生證到場備查並隨時注意比賽時間。
(四)選手必須比賽前20分鐘前至紀錄組完成報到,發比賽號令10分鐘後,若球員仍未到時,
裁判可判定取消該隊該場次的參賽資格;另裁判宣佈計時開始比賽後2分鐘球員仍未到場時
對隊每分鐘加1分。
(五)選手資格如有不符規定、冒名頂替者等違反運動精神情事者,立即停止該隊比賽,所有
已賽之成績(含相關隊伍)不予計算,並報請相關單位議處。
(六)比賽期間如有發生疑議或糾紛等事情時,請通報大會處理。
(七)男女混合報名時,限報男子組參賽。
二十一、附 則:
(一)凡參與本活動及抽籤、領隊技術、裁判會議之人員、教練、選手,請准予公假登記。
(二)比賽期間大會可提供代訂便當。
(三)請參賽隊伍自行投保個人意外險。
(四)參賽人員之其他一切費用請自行負擔。
(五)比賽期間大會提供專車接送其他縣市球員至比賽會場。
(六)大會投保比賽場地保險。
二十二、經費預算:本次活動所需經費由澎湖縣政府專款補助,如(附件四)。
二十三、獎勵:本活動之承辦人員,於活動結束後,由承辦單位依據澎湖縣政府頒布「本縣國民中
小學教職員一般獎懲案件實施要點」,報請澎湖縣政府敘獎。
二十三、本計畫呈澎湖縣政府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【附件一】
2010年『菊島盃』全國法式滾球錦標賽--報名表
組 別 | □國小男子組 □國小女子組 □國中男子組 □國中女子組 □公開男子組 □公開女子組 | ||||||
隊 名 |
| 單位(學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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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 隊 |
| 聯絡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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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練 |
| 聯絡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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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 手 名 單 | |||||||
職 稱 | 姓 名 | 性別 | 出生日期 | 聯絡電話 | 備 註 | ||
1、選手 (隊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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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選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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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選手 (候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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