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99大高雄縣長盃滾球比賽
一、依 據:本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各項活動實施計劃辦理。
二、目 的:推展全民體育,增進國民身心健康,培養國民奮鬥進取之精神。提倡滾球運動風氣,提
昇滾球運動技術水準,增進國民健康體能,並促進縣、市運動交流,增進情誼。
三、指導單位:高雄縣政府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縣燕巢國中
五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99年4月17日(星期六)早上8點~8點20分報到,8點20分比賽開始
~ 下午六點
六、比賽地點:高雄縣燕巢國中
七、比賽分組:
(一)青少年男生組:年齡15歲以下,學籍為高雄縣國中小學生,以學校
為單位(不可聯合組隊)
(二)青少年女生組:年齡15歲以下,學籍為高雄縣國中小學生,以學校
為單位(不可聯合組隊)
(三)教師組:高雄縣市高中以下學校教師均可組隊參加。(可男女混合)
(四)社會組:年滿15歲以上,設籍高雄縣市均可組隊參加。(可男女混合報名。若曾
參加全運會、亞洲盃、世界盃、世界運動會的甲組球員不得參加。)
八、參加資格:
(一)青少年組: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(含僑校)學生,均可報名參加。
(二)以三對三方式競賽。每隊得報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各1人、選手3人參賽。
(三)選手:選手不可重複報名他隊參賽,若重複報名者,以第一次出賽隊伍為其隊伍。
九、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截止日期:自即日起至99年4月9日(星期五)中午12點止。
(二)報名方式(報名表如附件一)
1. 傳真:(07)6164290 高雄縣燕巢國中訓導處蔣美珍,請再來電確認。
電話:(07)6161267轉30
2. 通信:住址:高雄縣燕巢鄉中興路267號 燕巢國中體育組 蔣美珍收
3. 網路:m91918@yahoo.com.tw(蔣美珍組長)
十、 報名費用:每一隊收300元(代訂便當及茶水),報到時再繳交。
十一、競賽規則:
(一)比賽規則:依據中華民國滾球運動規則辦理。
(二)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一經發覺,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其已賽各場比分一律無效。(請攜帶身分證明相關證件)
(三)青少年組預賽以先取得九分為勝,複決賽以先取得十一分為勝。
教師組、社會組預賽以先取得十一分為勝,決賽以先取得十三分為勝。
一場以四十分計時,若時間已到,未達決勝分數者,則再加賽一局。
(四)如參賽隊伍過多,將於領隊會議中,討論賽制。
十二、比賽制度:
(一)比賽制度視各組報名隊數之多寡,於抽籤時公佈之,並於抽籤隔日公布於本校
網站。
十三、技術及抽籤會議:99年4月14日(星期三)上午十時,於高雄縣燕巢國中訓導處舉行,大會不另行通知,逾時或未到隊伍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獎勵:
(一)各組依報名隊數,16隊以上取6名,7到15隊取4名,4到6隊取3名,
三隊以下不舉行比賽。(第一名獎金每隊1800元,第二名1500元,第三名1200
元,第四名獎品一份,第五名獎品一份,第六名獎品一份)
(二)工作人員及各組前三名之領隊、教練及管理,獎勵規定依據高雄縣政府頒布「高雄縣各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獎勵案件處理原則」,依縣府獎懲規定由各校辦理敘獎。
十五、附則:
(一)凡參與技術及抽籤會議之人員,給予公假,惟課務自行調整。
(二)參賽各校帶隊人員、工作人員及裁判得於賽後六個月內補假,惟課務自行調整。
(三)參與之工作人員於工作籌備期間,准予公差假登記,依實核支代課鐘點費。
(四)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後,公佈實施。
十六、經費來源:高雄縣政府。
十七、本競賽規程報請縣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一
健康99大高雄縣長盃滾球錦標賽報名表
隊名 |
| 聯絡人 |
| 聯絡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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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隊 |
| 教練 |
| 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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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 | □青少年男生組 □青少年女生組 □教師組 □社會組 | ||||||||||
| 姓名 | 出生年月日 | 身份證字號 | 備註 | |||||||
1 | 隊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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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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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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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候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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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主管核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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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1.滾球團體賽3人出場比賽,教師組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可亦為參賽隊員。
2.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9年4月9日(五)中午12點之前。
3.各參與隊伍,將報名表填妥後寄送至燕中體育組蔣美珍組長或傳真6164290彙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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